关于选派师生赴武汉理工大学访学交流的通知

发布者:合作交流处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387

各相关学院:

为促进我校师生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对口支持铜陵学院合作协议》精神,经两校协商,我校今年继续选派教师和学生赴武汉理工大学访学进修、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访学进修

从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等相关专业各选派1名教师赴武汉理工大学进行访学进修。具体办法按照《铜陵学院“选派百名教师访学工程”实施方案》执行,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二、学生交流学习

从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相关专业选派优秀学生赴武汉理工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插班交流学习。具体要求为:

1.学习时间:从2023年9月份开始,学习时间为一学年。

2.交流人数:四个学院各选派5名学生,共计20名。原则上从2021级相关专业(建筑学专业为2022级)选派品学兼优学生。

3.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和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30%,无补考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4)提前做好课程和学业规划,不影响按时毕业。

5)符合武汉理工大学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4. 选派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对照本通知中的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由辅导员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进行班级评议,拟定交流生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各相关学院制定交流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填写《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赴武汉理工大学交流生推荐名册》,连同遴选工作情况报告,报合作交流处。

4)学校批准。合作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审核各学院遴选推荐工作,撰写《关于2023年赴武汉理工大学交流生遴选推荐情况报告》,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2023-2024学年赴武汉理工大学学习交流生人选。

5.学分认证:交流生学习情况由武汉理工大学教学管理部门开据写实性学习证明,铜陵学院承认相应学分,教务处负责转换计入。

6.学费食宿费用:学习期间,武汉理工大学为交流生提供食宿居所,有关住宿费、学费比照武汉理工大学在校生标准收取,由交流学生到武汉理工大学后自行缴纳。学生交流学习期间,铜陵学院免收住宿费和学费。

7. 评先评优: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参加铜陵学院正常的评先评优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学院要成立交流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交流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要在相关专业全体学生中进行深入宣传,动员教师积极报名参加访学,做到宣传动员全覆盖。

3.积极主动对接。各学院要主动对接,会同武汉理工大学相关学院,做好选课指导、学号编排等工作,帮助交流生熟悉人才培养方案。教师访学人选,由相关学院报人事处组织落实,合作交流处负责协调,共同做好教师赴武汉理工大学访学对接工作。

4.及时报送材料。各相关学院于7月5日前,将交流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工作情况报告、交流生推荐名册及电子版(附件一)报送合作交流处金琪昀老师(电话:5881000);将访学教师推荐名册及电子版(附件二)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谢瑜老师(电话:5881979)。

附件一: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赴武汉理工大学交流生推荐名册.docx

附件二: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赴武汉理工大学访学进修教师推荐名册.docx

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合作交流处

                                                2023年6月26日


学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
邮政编码:244000